让右、让外、让紧急
谁让谁,规则说了算
航行优先权是纯背的章节:场景六种,动作几种。先立一条总原则:气象条件许可时,无论按仪表还是目视规则飞行,都必须注意观察、发现并避开其他航空器;规则赋予对方优先权时,要让出航路,不得以危及安全的间隔从其上方、下方或前方通过。下面六种场景一张图一条规则,最后收进三让口诀。本页图解都是循环动画:飞机沿航线飞行,让路方在交汇处停下或向右改道,箭头跟着场景闪动。看一遍动起来,规则就记住了。
01 对头相遇:各向右让
- 对头相遇
- 同一高度上对头相遇 → 各自向右避让
- 间隔
- 保持 500 米以上
- 观察义务
- 气象条件许可时,无论按仪表还是目视规则飞行,必须注意观察、发现并避开其他航空器
- 让出路
- 对方有优先权时为其让出航路,不得以危及安全的间隔在其上方、下方或前方通过
注 · 遇险的航空器享有优先于所有其他航空器的航行优先权——这条压过一切场景规则,放在 06 口诀里一起记。
02 交叉相遇:左降右升
- 左降右升
- 同一高度交叉相遇:座舱左侧看到对方 → 下降高度;右侧看到 → 上升高度
- 例外 1
- 有动力装置重于空气的航空器必须给飞艇、滑翔机和气球让出航路
- 例外 2
- 飞艇给滑翔机及气球让路;滑翔机给气球让路
- 例外 3
- 有动力装置给拖曳其他航空器或物件的航空器让出航路
注 · "左降右升"只在同等级航空器之间生效;等级不同时直接按例外让。气球没有动力、机动性最差,所以排在链的最右端。
03 超越:70° 锥区向右让
- 场景
- 从后方、与该航空器对称面夹角小于 70°的航线上接近或超越
- 优先
- 被超越的航空器具有航行优先权(保持航向航速)
- 动作
- 超越者不论上升、下降或平飞 → 向右改变航向让出航路
- 责任
- 相对位置改变不解除责任,直至完全飞越并有足够间隔为止
注 · 起落航线内的超越更严:禁止超越同型航空器;间距一般 ≥1500 米;经许可速度大的可在第三转弯前从外侧超越,间隔 ≥200 米;除必须立即降落外不得从内侧超越。
04 着陆优先:高让低
- 高让低
- 两架以上航空器同机场进近:高度较高者给较低者让路
- 禁止切入
- 低者不能利用规则切入正在进入着陆最后阶段航空器的前方或超越它
- 最后进近优先
- 已进入最后进近或正在着陆者优先于飞行中或地面运行的其他航空器
- 不得强制
- 不得利用本规定强制已着陆并将脱离跑道的航空器让路
- 紧急着陆
- 得知另一航空器紧急着陆 → 为其让出航路
注 · 这条给的是"着陆序列":低者先落,但低者不能插队到最后进近者前面。正在着陆的飞机姿态和速度都动不了,所以最优先。
05 地面滑行
- 路线
- 按规定的或管制员、飞行指挥员指定的路线滑行或牵引
- 速度
- 障碍物附近滑行不超过 15 km/h
- 对头
- 各自靠右侧滑行,保持必要的安全间隔
- 交叉
- 左座看到对方 → 停止滑行,主动避让
- 跟进
- 不得超越,距离 ≥ 50 米
- 夜间
- 滑行或牵引时打开航行灯
- 机动区
- 滑行的航空器给正在起飞或即将起飞的航空器让路
注 · 起落航线:通常为左航线,高度 300–500 米;加入航线必须经许可、顺沿航线加入,不得横向截入。
06 水面运行与三让口诀
- 交叉航道
- 在对方右侧的航空器或船舶具有航行优先权
- 对头
- 各自向右改变航道,保持足够距离
- 超越
- 被超越的航空器或船舶优先;超越方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 碰撞危险
- 双方仔细观察,按实际情况(含自身操纵限制)避让
注 · 陆上交叉看"左降右升",水面交叉看"右者优先"。三让收口:让右(对头右转、右者优先)、让外(超越走外侧)、让紧急(紧急着陆、遇险优先)。